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1阳城01”将于2022年1月21日9:15至2022年1月24日15:00召开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将审议《关于变更“21阳城01”兑付方案的议案》。“21阳城01”应于2022年1月24日支付2021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因阳光城集团尚未全额筹集所需兑付利息,议案拟将“20阳城01”付息展期至2023年1月22日。为配合本次会议议程顺利开展,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1月20日开市起停牌。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