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混改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国企改革的全部,也不是国企改革的唯一方式。我们也不能把混改视为国企改革的“灵丹妙药”,不是一混就灵,也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混改。我们国有独资企业、全资企业一样也可以搞好搞活,这也是这次三年行动,通过大力推进这种机制的转换,我们认为,就像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改革也能建立现代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坚持“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则,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分类、分层推进,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对推进混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宜改则改,务求改革实效,避免盲目性,避免一混了之,同时也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