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获悉:示范区执委会与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正式签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数据“无差别”共享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省一市大数据管理部门定期研究更新示范区公共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探索形成以应用为导向的跨域数据交换机制;两省一市大数据管理部门以示范区为试点,将相关特色应用率先在示范区跨域试点,进行集中落地。(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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