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发布守信房企激励措施,降低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最高5个点 山东烟台市住建局日前发布通知,将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对守信企业落实相应激励措施。其中,对信用等级为AAA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工程单体施工结束的不予减免);对信用等级为AA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降低3个百分点(工程单体施工结束的不予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