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阳光城集团公告称,“21阳光城MTN001”拟于1月26日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变更“21阳光城MTN001”兑付方案的议案,具体为,“21阳光城MTN001”2022年原付息日为2022年1月29日,应于2022年1月29日支付2021年1月29日至2022年1月28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日展期至2023年1月29日。展期期间,“21阳光城MTN001”票面利率保持不变,继续按照6.92%计算利息,展期支付的利息不计算孳息。不触发本期债券相关违约责任。现提请持有人对本议案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