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全面部署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强调要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一是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明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
二是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
三是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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