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台了《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2年2月26日起施行。在出售共有产权住房方面,《办法》规定,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的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上市转让。购房家庭既可以通过购买政府产权份额,获得全部产权后上市转让;也可以与代持机构按照各自产权份额上市转让,分配总房款的相应部分,住房性质转为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10年的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产权份额不得上市转让。(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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