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能源港股公告,基于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前提,董事会启动一项可行性研究,就本公司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能性进行讨论和计划,包括上市方式、时间及任何发售计划。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尚未就是否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进行任何可能的上市作出决定;及本公司并未向中国境内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相关监管机构申请批准任何可能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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