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鹏元公告,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2022年1月25日,孟州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孟州市人民法院,案号为(2022)豫 0883执157号,执行标的为734.88万元。经向公司了解,该案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与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太平洋建设完成施工作业后孟州产投未能及时清偿剩余工程款,法院判决公司作为孟州产投唯一股东承担该案补充赔偿责任所致。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协商解决该事项,但尚无明确进度及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