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光大实业公告称,近日,光大集团批复,同意《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债务重组方案》。具体包括:1、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以光大置业有限公司33.4%股权抵偿债务;2、光大香港以上海华夏立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抵偿债务;3、光大香港以其对华夏立向享有的1.02亿元债权抵偿债务;4、光大香港以0.50亿元现金偿还债务;5、光大实业将深圳光大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至光大香港。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