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实施“风光倍增”工程,推广“光伏+农渔林业”开发模式,推进整县光伏建设,打造若干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打造沿海核电基地。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扩大天然气发电利用规模。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和建设。加快储能设施建设,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应用。持续提高已建特高压通道输送清洁能源比重,全力推进送浙第四回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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