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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认定土地整理成本真实发生,丰县城投发债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报告”

近日,丰县城市投资公司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徐州分所之间发生在2017年的案件成为业内关注焦点。本案一二审争议的焦点在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只能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是否构成违约。天衡徐州分所在审计中发现,对于土地整理成本,在丰县城投公司账务中没有找到原始支出证据,无法认定上述土地整理成本是否真实发生,也无法对上述土地整理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做出判断。由于采用整理成本加上投资回报方式确认土地整理收入,相应的土地整理收入的金额也无法做出认定。故天衡徐州分所只能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徐州中院于2017年11月16日做出二审判决,撤销丰县的一审判决,天衡所无需向丰县城投返还18万元审计服务费。(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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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丰县的财政收入为33亿元,丰县举地方债金额高达123亿元,其中,近3年城投债金额高达70亿元,而丰县同年的财政收入仅为33亿元。通过债务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地方政府收入计算,2021年丰县的债务率为373%。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指标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在100%到12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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