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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所有售房款应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否则暂停商品房预售

海南省海口市住建局2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主要是对国家、省里的规定,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监管银行等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进行强调及细化,让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更具有操作性,有效期三年。《通知》要求,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单位收取的所有售房款(含定金、订金、认购款、各分期房款、按揭贷款等)应当直接存入监管账户。重点监管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等各节点把控。(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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