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监管局:推动广东实现全域无隐性债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建立督导工作协调机制;核实核清隐性债务变动情况,及时向全省各地市反馈核查结果明细,精准督导指导问题整改;对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的再融资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行全流程跟踪,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化解隐性债务;强化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重点加强对财力基础薄弱和隐形债务规模大的县区财政运行和可偿债财力情况监测,合理调度库款,确保到期债劵偿付不出现任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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