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电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将于3月15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完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强消费者售后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置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对此进一步明确,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同时明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