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盘后,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发展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并收到受理通知书。因MPS相关诉讼事项,光大发展实际持有的昆明以购代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亿元财产份额(以下简称执行标的)被司法冻结,该执行标的实际已于2017年12月由光大资本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光大发展,光大发展已按约完成10亿元价款支付及印花税缴付,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光大发展请求确认该执行标的归光大发展所有,停止对该执行标的的执行,并解除冻结。光大证券表示,上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尚处于审理阶段,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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