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股份: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9日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鉴于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