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目标。一是智慧农业迈上新台阶,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7%,农产品年网络零售额超过8000亿元,建设100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认定200个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二是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本形成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大数据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数据要素价值逐步显现。三是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数字化成为完善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农民数字化素养大幅提升。四是信息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取得新突破,建成60个以上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上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