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意见提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开展气候风险评估,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融资活动。推进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发展绿色债券,探索绿色资产证券化,研究建立绿色证券基金业务统计评价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立工业绿色发展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工业绿色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湖州市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改革创新,推动衢州市探索基于碳账户的转型金融路径。引导银行将碳减排效益、碳价等指标纳入授信管理流程,研究发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支持浙江按规定使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动绿色债券增量扩面。探索推进金融机构实现自身运营和业务的碳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