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一是推动制度标准规范统一,在维护全国规则统一基础上,确保区域内配套实施细则统一。二是强化交易信息互联共享,建设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集中发布窗口,实现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网尽览”。三是实现专家资源共享共用,整合共享区域内评标、评审专家资源,实现评标、评审专家跨区域抽取。四是推广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拓展远程异地评标应用范围,积极推行跨省域运行。五是推进数字证书跨省互认,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六是加强信用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快实现长三角区域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七是探索智慧协同监管,为行政监管、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履行职能提供数据支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