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自查,因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价下跌导致质押担保品价值不足,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阳光城的部分股份被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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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自查,因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价下跌导致质押担保品价值不足,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阳光城的部分股份被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