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出台30条举措,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上述30条举措聚焦在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承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债券业务服务以及其他业务服务等。其中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方面,包括延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时段;支持上市公司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办理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在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承销方面,包括确保科创板审核业务正常推进,正常受理发行人通过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的发行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