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拟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16富力04”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关于给予“16富力04”30日兑付宽限期的议案》、《关于调整“16富力04”兑付方案及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等。前则议案显示,拟给予发行人自本期债券到期本金兑付日(即2022年4月7日)起3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该宽限期内发行人未足额兑付本息不构成《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若发行人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豁免或展期,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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