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运转质量效能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央企集团公司要因企施策授权放权,原则上不再直接干预子企业的经营管理事项,该由子企业决策的权力要归位于子企业。“对于一些直接涉及子企业抢抓市场机遇的事项,即使集团公司确需审批或备案,也应当‘特事特办’,明确时限、提高效率,坚决防止由于审批或备案时间过长,导致子企业贻误战机。”翁杰明强调。(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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