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近日GDC开曼和GDC BVI针对《和解协议》执行争议向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提起仲裁,主张赔偿金额3800万美元;公司随即对GDC开曼、GDC BVI及其实际控制人张万能和管理团队提请仲裁反请求,主张赔偿金额4000万美元。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