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同意公司先行启动限期为6个月的预重整工作。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南京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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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同意公司先行启动限期为6个月的预重整工作。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南京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