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了一份针对新湖期货的风险管理子公司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实名举报信”。对此,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上出现的关于新湖瑞丰相关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失实评论中涉及的部分法人客户为其公司客户,与公司签署有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合同,并在新湖瑞丰开展过场外衍生品交易,相关业务流程并无违规操作。该负责人认为:“上述投资者因从事场外衍生品交易产生亏损,且不愿意自行承担交易结果,试图通过发布不实文章及其他方式向公司施压,希望公司承担其自主交易、投资决策错误产生的亏损。”(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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