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通过议案一——同意召集人可于会议召开前至少2个自然日向债券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的相关日期安排;通过议案二——本期债券已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兑付日由2022年4月3日调整至2022年4月29日,本期债券未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兑付日由2024年4月3日调整至 2022年4月29日;通过议案三——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对本期债券不逃废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将及时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和方案供债券持有人审议,并严格落实和执行偿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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