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22年4月6日起,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启用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该局网站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据悉,电子证书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与纸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书的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网上申请许可事项,经网上预审、受理、审查并获得批准后,行政审批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并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许可情况。(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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