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承销商公告,截至本期中票实际付息日2021年4月23日终,发行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将“18 新华联控 MTN001”利息支付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截至本期中票实际付息日2020年11月2日终,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将“19 新华联控 MTN001”利息支付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截至目前,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沟通,债委会聘请的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尽调报告及债务化解整体方案已初步定稿。后续工作中,发行人应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相关工作,并持续披露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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