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日前,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2年4月7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25日期间的部分进口及国产Model 3电动汽车,共计127785辆(其中进口Model 3汽车34207辆,国产Model 3汽车9357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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