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涉疫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为港口作业人员通勤提供必要保障。港口企业要充实港口一线作业人员力量,保持港口24小时作业。封控区内港口企业应提前安排作业人员进驻港口,实行封闭管理。对来自涉疫地区的内贸船舶,实行非必要不下船、非必要不登轮,推行非接触式作业。对进出港口码头的集疏运货运车辆,各地要实行“港区—公路通行段—目的地”全链条的闭环管理和点对点运输。发挥区域联动优势,推动集装箱集疏港运输“公转水”“公转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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