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9福建阳光MTN001”因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交叉违约及资产池承诺)后未能豁免,应于2022年4月7日加速到期并兑付本息,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截至当日,公司未能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应付本金1亿元,利息730.96万元。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19福建阳光MTN001”发行金额人民币1亿元,发行期限3年,债项余额人民币1亿元,票面利率2021年4月18日-2022年2月28日为7.50%,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3日为8.50%,2022年3月14日-2022年4月7日为7.50%,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本期计息起始日2021年4月18日,本期计息结束日 2022年4月7日,原到期日2022年4月18日,加速到期兑付日2022年4月7日(因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加速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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