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积极挖掘垦区资源,支持农垦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垦企业首发上市及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农垦企业进入海南省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支持海垦集团参与省内国有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和专业化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优做强做大。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积极挖掘垦区资源,支持农垦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垦企业首发上市及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农垦企业进入海南省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支持海垦集团参与省内国有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和专业化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优做强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