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宜昌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涉及加大金融和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下调商品房预售条件限制等9条措施。《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2年内上市交易不再受限制,促进商品住房一、二手市场良性循环。并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宜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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