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早间公告,4月18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转发的清华控股关于清华大学无偿划转清华控股股权的《通知函》,清华大学、四川省国资委、四川能投签署《关于之补充协议》,约定本次划转的划入方由四川能投调整为四川省国资委,即清华大学将其持有的清华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资委同意将清华控股100%股权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四川能投,投资完成后,最终由四川能投持有清华控股100%股权。本次无偿划转方式及实施安排调整不改变四川能投作为清华控股100%股权最终承接方的地位。本次划转尚需获得主管部门审批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