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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清华大学无偿划转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划入方调整为四川省国资委

紫光股份公告,接到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转发的通知函,4月18日,清华大学、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能投签署《关于<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本次划转的划入方由四川能投调整为四川省国资委,即清华大学将其持有的清华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资委同意将清华控股 100%股权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四川能投,投资完成后,最终由四川能投持有清华控股100%股权。本次无偿划转方式及实施安排调整不改变四川能投作为清华控股100%股权最终承接方的地位。本次划转尚需获得主管部门审批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