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公用充电桩3.4万个,到“十四五”末,公用充电桩累计达到10万个,市场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与充电桩总量(包括公用充电桩、自备桩等)的车桩比高于3.5∶1,能够满足60万至8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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