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小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正对面50米范围内拟禁设户外电子广告牌。除商业街区外,其他区域设置的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不宜播放连续活动画面。为维护城市景观风貌,建设高品质的城市公共空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结合实际,对《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户外广告电子显示装置设置管理规范》,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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