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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评论:新股认购不可强买强卖

近段时间,就券商能否提前冻结投资者资金?投资者中签后是否应该被强制性不得弃购?一时之间引发热议。随着询价新规的实施,越来越多新股破发,不少投资者因提前冻资、弃购失败而蒙受损失,保护投资者利益已无从谈起,提前冻结资金服务也显得不合时宜。保护投资者应该从最起码的尊重开始。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投资者需求已有所不同时,券商服务也应该做出相应改变。面对眼下新股破发频现的情况,券商应充分尊重投资者中签后的弃购权,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减少损失创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