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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20阳城01”及“20阳城02”本年度付息违约,4月25日起停牌

4月25日,阳光城集团公告,“20阳城01”及“20阳城02”应于2022年4月25日支付2021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3日期间的利息。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阳城01”及“20阳城02”本年度利息。“20阳城01”及“20阳城02”将于2022年4月25日开市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