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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取消住房公积金再次申贷时间限制,调整二套房认定规则

近日,甘肃省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政策进行再优化,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贷款的限制,并对二套房认定规则进行了适当调整。据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整取消《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2019年7月修订)》中“上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未满一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同时,将《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调整为“合计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本市住建部门的房产查询证明未记录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的和有一套非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登记的,再次申请贷款的,按二套房受理。”(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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