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提出,为实现电子烟市场供需平衡,对境内电子烟产品销售进行总量管理。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烟草控制、市场需求、经济发展、人口变化、市场状态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电子烟产品年度内销销量目标。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电子烟批发企业,在本省(区、市)年度内销销量目标内开展经营活动。统筹境内销售和出口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国产电子烟用烟碱年度产销规模。根据烟叶(含再造烟叶和烟梗)、烟丝(含末、粒状)等原料出碱率,科学合理测算年度使用量,下达烟叶(含再造烟叶和烟梗)、复烤烟叶、烟丝等烟草专卖品购销计划。建立电子烟产能预警机制,采用信息化手段做好产能监测,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做好产能利用评估,加强企业自律管理,防止产能过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