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涉及股份1.68亿股,占总股本4.04%。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阳光集团本次涉及股份8653.0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09%;东方信隆本次涉及股份2841.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68%;康田实业本次涉及股份525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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