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鼎实业公布,有关公司建议境外债务重组,计划债权人的会议将于2022年5月24日举行,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公司及计划债权人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673及674条订立的建议安排计划。根据召开会议命令,高等法院已委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鲜扬,担任计划会议主席,如其未能出席,则由代理总经理,销售和营销主管鲜帆担任,如其未能出席,则由公司一名董事担任,并指示主席向高等法院呈报计划会议的结果。此外,公司已委任钟港资本有限公司以就计划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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