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规定,本市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20%,实施期限均延长到2023年4月30日。(上海发布)
根据《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规定,本市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20%,实施期限均延长到2023年4月30日。(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