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下发《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审议稿)》,其中评价范围明确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包括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含合并、分立)项目和不涉及发行股份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撤否项目均纳入评价。对于当年未承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证券公司,从直接评为C类改为不参与评价。为突出强调项目质量重要性,此次修订将业务规模的权重从30分降至20分,项目质量的权重从30分提升至50分。据了解,证券业协会理事会已在5月11日对上述审议稿结束表决。(券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