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有一些声音认为“要建立有效的退市制度,保持上市、退市股票数量的大体持平”。对此,要有客观理性的认识,一个稳定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必然要求畅通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形成有进有出、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落实退市新规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不能简单地将退市数量和上市数量挂钩。在我国国情下,应退的公司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空壳僵尸”,长期占用市场资源,影响资源配置;一类是“害群之马”,出清有利于整肃市场秩序。只要触及规则规定情形的,都将按规则予以出清。记者从监管部门处了解到,证监会正在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退市新规,确保标准统一,做到“应退尽退”,实现“退得下,退得稳”。(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