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截至15日17时,“长沙住房”APP内5天时间累计有1185套存量房提出申请供作租赁住房。作为试点企业,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目前已在河东、河西分别开设多个咨询点或办事处,并完成人员配置和培训等工作。(长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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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截至15日17时,“长沙住房”APP内5天时间累计有1185套存量房提出申请供作租赁住房。作为试点企业,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目前已在河东、河西分别开设多个咨询点或办事处,并完成人员配置和培训等工作。(长沙发布)
注:长沙此前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业主可以通过与试点企业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的方式,由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时间不低于10年。本《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在《协议》履约期内的租赁住房信息将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进行标注,并确保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