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20日起,南京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将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此前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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